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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征兵办主任林双先就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pt.fjsen.com 2012-10-17 14:32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近日,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林双先大校就今冬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今冬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林双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部署,今冬征兵从11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大体上划分为四个阶段: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至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总结阶段。

记者:今冬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林双先: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和海岛(不含厦门、平潭、东山岛,下同)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3届高职、中专应届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学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量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记者:今冬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林双先: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记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可享受哪些优先征集政策?

林双先:主要是“四个优先”:一是优先报名应征。10月底前,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由本人或父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对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兵役机关报名,由兵役机关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优先体检政审。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三是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批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本级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由上级兵役机关调整指标。四是优先安排分配。批准入伍后,征兵办将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责任编辑: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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