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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全市范围的医疗保障城乡并轨省内率先启动

pt.fjsen.com 2013-01-07 10:03  蔡晨晖 来源:东南网    

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城乡一体化,呼吁早行动、早见效。昨日,记者采访获悉,我市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已率先启动。

近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2013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范围的医疗保障城乡并轨。该方案覆盖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以及学生等人群,市内270多万名城乡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将共享统一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待遇标准。

之前,我市农村群众和城镇居民的医疗统筹标准和报销待遇不一样。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二种保障制度政策并轨统一,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全市实行统一的住院补偿范围、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住院封顶最高可达12万元。对于参合人员,其新生儿随父母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享受住院补偿,与父亲(或母亲)合并计算一个封顶线。全市百岁以上老人,住院实行零起付,政策范围内费用实行100%比例补偿。农村孕产妇可享受政府的分娩补助。并实行全市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补偿病种扩大到25种。

同时,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开展大病补充补偿工作,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部分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补偿比例达90%,封顶为30万元。这样,个人住院最高补充补偿可达42万元。

在重大疾病补偿方面,由去年的2种提高到20种,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20种(类)大病都可得到 “定点救治,定额补偿”。补偿比例达70%,个人自付30%。

    据介绍,此次新政策出台将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保障一体化,让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医疗服务和保障水平,特别是今年扩大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范围,将极大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返贫或因病致贫。同时还将加强基金监管,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付费等,引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并探索开展部分病种分级诊疗试点,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湄洲日报 蔡晨晖)
责任编辑: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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