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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7月12日讯(通讯员 颜敏珊)仙游男子林某,从2010年年底开始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在仙游县鲤南镇象林村企圳山非法占用林地修建公墓,经营仙游县祥峰陵园。 经林业部门技术人员鉴定:其占用非生态林地面积为43.23亩(共计45.09亩,扣除水库管理房1.86亩)。案发后,林某已委托仙游县鲤南镇象林村进行补植复绿,并缴纳生态补偿保证金180000元。2013年3月8日,林某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 近日,经仙游法院审理,林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八万元(已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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