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消费维权 > 正文

电瓶用5个月自燃 仙游消费者要求赔偿被拒

2013-10-22 08:28  蔡学伟 郑云林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郑云林)家住仙游鲤城街的蔡先生,今年5月份在鲤城街鲤东路的“闽立电动车维修店”更换电动车电瓶,支付750元,保修一年。10月15日晚上,电动车电瓶却突然发生了自燃。随后,蔡先生要求商家对电瓶自燃情况负责,但被拒绝。

昨日上午,仙游县工商局鲤城工商所接诉后,两名工商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证实蔡先生所诉属实,随即对双方进行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以1000元价格回购自燃电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