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市住建局:住宅小区要成立突发事件指挥小组

2014-05-16 11: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昨日获悉,市住建局日前制定了《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所管理的小区设立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指挥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等工作。

根据要求,指挥小组要根据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平时,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演练等。

指挥小组要做好汛期前的各项应急准备措施。比如检查地下室出入口的槛槽和挡板,疏通排水沟等,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配置应急潜水泵。大型的地下商场和地下车库,应该考虑二路电源对排水系统供电,万一电网发生大面积断电的重大事故时,应有自备发电机组快速启动排水系统。

防汛期间,指挥小组要注意气象预报的警报,凡遇较大雨量或接到上级的通知,启动应急预案。当发现积水已达到预警线,抢险人员应以最快速度到位,进行抢险。灾害严重,靠自己的排水能力还不能降低水位时,请求上级增援,派消防车来协助抽水。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受灾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评估受灾受损情况,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设施。

(湄洲日报 陈霖 通讯员 谢高峰)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