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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经营目的用塑料路桩私占公共车位,遇到城管工作人员执法,立即整改,待对方一走,又将塑料路桩摆出占用车位。位于市区丰美健城的欢乐迪KTV丰美店的员工如此与执法人员玩“躲猫猫”。 5月12日,一名市民向本报反映,欢乐迪KTV丰美店将其小广场前的部分公共车位用路桩“占领”,专供自家的顾客停车,影响其他市民的车辆停靠。城管执法人员曾到现场执法,对方马上收起,但没过多久又出现这样的情况。他说,如果只是口头警告,商家的违法成本太低,不会有什么效果。 当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广场上有一排公共停车位,一共27个,其中大部分被塑料路桩侵占(如图)。欢乐迪现场负责人承认路桩为他们所放,表示之前不知道此做法有何不对,今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当天,荔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镇海网格工作人员到现场执法,要求商家将路桩撤走,并警告下次再犯将没收工具。 荔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林光华说,一些店家为了自己的生意,故意侵占公共车位、人行道的现象很普遍。占道工具也是各式各样,有废旧自行车、石块、铁链、路桩等。他们在巡查中,一发现有此类现象,都会将占道工具清除或没收,但是等他们一走,这些占道工具又很快复原。他说,对于此类行为,城市管理条例有明确的处罚依据,但商家大多不承认是自己所为,很难对他们做出处罚,因而此类行为也屡禁不止。 5月13日下午3点,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这家KTV又在空闲车位上放置了塑料路桩。次日,荔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将路桩没收。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占用公共空间的,可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湄洲日报 陈霖 见习记者 周凌瀚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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