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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4 10:21 陈光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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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莆田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近日出台。 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度下降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的天数比例比2012年度进一步提高。 为完成以上目标,我市将重点实施以下工程:2016年12月底前,全市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城区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设施;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台账,废油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须采用工况法检测,并经省环保厅委托;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2015年底、2017年底,全市分别有30%、6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 同时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增加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频次,方便公众了解污染现状和采取应急措施。(湄洲日报记者 陈光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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