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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老龄委获悉,今年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户口老年人均可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市直单位符合条件的老人统一在6月和12月办理,县区(管委会)符合条件的老人统一在1月和7月办理。 据悉,从2004年开始,全省统一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优待证,《优待证》实行“全省一证通”,即老年人持证便可在全省范围内享受规定的优待,70周岁以上与70周岁以下老年人一些待遇项目不同。70周岁以下老年人能享受农村税费、公园门票等减免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享受免征新征农业税及附加税、医院挂号住院优先、市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免费体检等优待。 截至去年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37.46万人,占总人口13.4%;65岁及以上26.1万人,占总人口9.3%;80岁及以上6.2万人;90岁及以上6840人;百岁200人。目前,办理《优待证》的老人已有20多万人。(湄洲日报 林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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