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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莆田调查队最新调查表明,今年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上涨1.3%,涨幅比3月份回落0.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九设区市第八位。 其中,城市上涨1.2%,农村上涨1.5%;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上年翘尾影响0.8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0.42个百分点。 所调查的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呈“六升二降”态势:食品类价格上涨1.9%、衣着类价格上涨1.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0.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2.3%、居住类价格上涨1.3%;烟酒类价格下降0.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0.1%。3%、居住类价格上涨1.3%;烟酒类价格下降0.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0.1%。 (莆田晚报 卓志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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