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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可报牌,但在转手时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东南网5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从4月1日起,莆田荔城区和城厢区率先开始试点电动车免费登记挂牌,7月31日前,合标车与超标车车主均可持身份证或暂住证、电动车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一个多月来,电动车上牌工作成为很多市民关注的焦点,然而,有细心的市民发现,莆田市出台的电动车登记管理指导意见中,并没有有关过户、注销等方面的内容,想要为电动车过户的车主因此遇到了尴尬。 在莆田一家企业上班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家中有一部电动车,她的爱人一直想要帮她换一部新车。“我买了新车之后,旧的车子肯定不骑了。”刘女士说,前天她到电动车行看了新车,但如何处置旧车则遇到了麻烦。店家告诉她,刘女士原来的电动车登记在其名下,但是,现在公安机关只有登记挂牌业务,并没有过户、注销等业务,如果车子卖给了别人,不能进行转移登记,如果遇到了纠纷,很难解决。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律师告诉记者,与机动车一样,电动车既然已经办理了上牌业务,转让也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如果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一旦出事,原车主就要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记者了解到,此前,莆田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也接到了不少市民关于如何为电动车办理过户手续的咨询。对此,莆田警方回应称,目前只是电动车登记报牌试点阶段,暂未开展车辆过户业务,今后,根据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再行开展相关业务。莆田市公安局出台的《全市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指导意见》则明确,对登记挂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上报市公安局工作指导小组协调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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