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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消委会通报该市通信行业八大侵权行为

2014-05-29 15:51  蔡学伟 王洪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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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王洪彬)“莆田通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擅自开通收费项目、业务办理容易退款难等。”日前,莆田市消委会秘书长王平旗在莆田市通信行业消费评议通报会上,通报了莆田市通信行业的八大侵权违法行为。

据介绍,从评议结果来看,消费者对通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满意度较低。例如,不少手机用户经常收到通信运营商发来天气预报、股市行情、健康生活、生活杂志等增值服务信息,一般可免费体验使用1~2个月,但体验期过后,只要消费者未明确要求取消服务,项目就会自动延续下去,并转为收费服务。王平旗表示,这种行为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属违背消费者意愿增加服务项目行为。

记者获悉,目前,莆田市工商部门、消委会已要求各通信运营商针对此次消费评议所反映的问题,认真查找自身不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6月30日前向市消委会反馈。

通信行业八大侵权行为

1.擅自开通收费项目

2.业务办理容易退款难

3.不平等格式条款仍存在

4.虚假宣传时有发生

5.网络流量成计费盲区

6.宽带售后服务滞后

7.代办点问题多

8.垃圾短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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