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 正文

莆田城厢:孩童沉迷游戏偷钱充Q币 商家被责令退款

2014-06-02 10: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林小峰(化名)是城厢区华亭一所小学的三年级学生。最近他迷上了网络游戏,很快花光了父母给的零花钱。

六一节前的一个晚上,他偶然看到家中抽屉里放了一沓现金,禁不住诱惑,便趁家人不备,把钱偷出来,到镇上一家书店给自己的QQ账号充值Q币。据该店店主事后承认,林小峰当时递给他1600元,说要充Q币,他也曾怀疑这钱来路不正,但还是给孩子充值了。

次日,林小峰的父母发现钱不见了,做贼心虚的小峰在父母的责问下,承认把钱全拿去充Q币了。父母很是气愤,找到书店要求退钱,但店主以已经充值为由,拒不退款。

城厢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接到林小峰父母投诉后,介入调解。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除纯受益行为外,所有民事行为无效。据此,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经营者返还已充值金额。林小峰的父母也表示,将对孩子加强管教。(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蔡琼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