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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来美容,想不到却遭遇毁容,我现在连走出家门都不敢,可美容店却不愿对毁容行为负责……”近日,家住仙游度尾的林女士致电反映,称她因误信美容店的广告,花15000元做“去眼袋”美容,结果美容不成,还给自己的容颜留下伤疤,在向美容店讨说法无果之下,无奈之下只好投诉维权。记者接到投诉后进行采访,昨日经工商部门调解,医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美容店一次性赔偿受害人6500元,受害人也表示不再追究美容院的责任。 据了解,这位爱美的林女士家住仙游县度尾镇,今年30岁,丈夫做石雕工艺品。家境殷实的林女士在4月29日路过仙游八二五一家美容店时,看到该美容店打出广告宣称,只要花1500元就可让人变年轻美丽,楚楚动人。于是她就进店了解情况,美容店负责人杨女士告诉林女士,林女士虽然才30岁,但已有眼袋,如果花1500元做去眼袋美容,就会显得年轻漂亮,林女士听说只要花1500元就可能使自己变得年轻漂亮,十分高兴,答应做该项目的美容。就在林女士准备接受该美容项目时,杨女士又建议林女士说,花1500元的去眼袋美容只是暂时性的,如果要永久性的美,则要花1.5万元实施手术式的去眼袋美容,那种效果更好更美丽。林女士一听说是动手术,担心手术后会给自己留下疤痕,杨女士似乎看透林女士的心思,以美容店担保不出质量问题,并说如果出了质量问题,保证全额退款,在杨女士的“甜言蜜语”下,林女士就心动了,于是花了1.5万元接受去眼袋美容手术。 实施美容手术后,林女士回家后本以为自己会受人称赞变美了,但回家后不但没听到这样的称赞,而且自己发现右眼角还出现伤疤,让人感觉变丑了,于是林女士到美容店讨说法,可美容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术后有伤疤是正常现象,要想伤疤全部消失,要等二到六个月后才会不见伤痕,而现在是恢复时期,要求林女士回家安心保养。可又过半个月,林女士还是不见伤疤有消退的痕迹,再次心急地找美容店讨说法,并要求退款,但再次遭到拒绝。5月20日,林女士再次向美容店交涉,要求对自己美容后留下的伤疤负责,在遭到拒绝后前往仙游工商局12315申诉。 仙游工商局12315接到申诉后,立即派人前往美容店了解情况,工商部门调查时发现该美容店还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美容店承认为林女士做了15000元左右的美容服务,但对于林女士反映美容后留下的伤疤,美容店负责人称林女士手术之后有二到六个月的恢复期,但恢复期后伤疤就会消失,如果恢复期过后没有效果,美容店愿意承担责任,全额退款。 对于美容店的说法,林女士表示不可接受,她认为美容店承诺的恢复期6个月时间太长了,自己这6个月都不敢走出家门,况且万一到时美容店关门找不到人就麻烦,于是强烈要求工商部门给予消费维权。为了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仙游工商局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都没有成功。昨日,仙游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再次与鲤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召集美容店店主陈女士和消费者林女士,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经过细致耐心的做思想工作,昨日上午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美容店退还林女士的手术费用6500元,林女士也不再追究美容店的任何责任,美容店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莆田晚报 李金春 徐芳贞 林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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