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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环保局回应"零移送":去年至今已移送案件4起

2014-06-06 22: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瑧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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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福建部分地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零移送

东南网莆田6月6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6月4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环境保护厅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许碧瑞晒各地执法成绩单的同时,明确表示,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不作为,市级环保局移送的案件较少。尤其是莆田,市、县两级都是“零移送”。对此,莆田市环保局表示,从去年7月至今年5月底,莆田市已移送公安查办案件4起。其中2起虽然由省环保厅移送,但前期是由市环保局与省环保厅共同查处的,另外2起是今年移送给公安部门的。 

莆田市环保局共移送案件4起

根据莆田市环保局给本网提供的关于“严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描述,2013年7月份至今年五月底,莆田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0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42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8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办4起,正在移送1起,作进一步查证3起,另有2起正在查办。

记者发现,这4起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办的均为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它们分别是莆田市涵江区雄达五金加工场、莆田市秀屿区永强磨具厂、莆田市力威五金电子厂、莆田方泰皮革贴膜厂;正在移送1起,为莆田市城厢区新锋锯片加工厂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生产废水案件;作进一步查证3起,为莆田市秀屿区双发陶瓷厂、莆田市秀屿区南海陶瓷厂、莆田市秀屿区丰源陶瓷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案件。 

莆田市环保局局长卓金贤表示,在这4起已移送案件中,其中2起是由莆田市环保局与省环保厅共同查处的,但当时他们是移交给法院,而省环保厅则移交给公安;另外2起因是今年四五月才移送给公安部门,所以未来得及提交。 

污染排放浓度超过3倍可入罪 

为何近一年仅移送4起,相较于其他市县会否太少?卓局长表示,相较于全省移送的95起,莆田市已移送4起、正在办理4起,处于全省中下水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此外,还因市环保局对于将环保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这一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规范化法律程序仍在对接完善中, 导致环保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的移送进程有些滞后,下一步规范完善相关程序后,会得到改善。 

那实际执法过程中,如何界定和区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只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的3倍以上,就达到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即可移送公安部门查办。”卓局长表示,此外两年内因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也要入罪。 

卓局长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通过六项举措严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其中,对于涉重投诉件,将成立督察组并建立长效机制,及时以专报件的形式呈报所有涉重投诉案件。同时,抓紧审理现有案件:尽快将城厢区新锋锯片加工厂移交公安部门;补充完善对北岸三个陶瓷厂的涉嫌污染犯罪行为的证据;对正在查办的两个案件加大力量,尽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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