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涵江区 > 正文 |
东南网6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陈丽清)近日,莆田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郭某涉嫌失火罪,依法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郭某受雇他人在涵江区萩芦镇附近大山,帮助雇主上山放羊,明知山上禁火,却携带火种上山。2014年3月22日,郭某在和雇主给羊打完预防针后,就赶着羊上山了,其间郭某抽了根烟,发现几只羊跑了,为了追羊,手中的烟蒂被树枝碰落,但郭某却不予理会继续追羊。隔半小时后,郭某才发现原先掉烟蒂的地方已经有明火了。郭某由于无法扑灭明火,就赶紧给雇主打电话求援。 后在当地村民及消防队员的及时扑救下,明火于次日凌晨3时许被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烧毁面积608亩,属重大案件。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