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涵江区 > 正文 |
时隔一年多,蔡女士行走仍需拐杖 东南网6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文/图)近日,莆田涵江梧塘中心幼儿园的老师蔡女士向本报反映,去年4月,她在园内不慎摔伤,随后家人要求园方开具摔伤证明,但遇阻,因无该证明,无法办理相关的工伤认定,住院期间的部分医疗费无法报销。出院后,蔡女士辗转多部门,今年2月才获工伤认定。 昨日,梧塘中心幼儿园回应,并非不出具证明,是园方欲开具的证明达不到对方的要求,对方不肯接受。 老师:园内摔伤 园长拒开证明 昨日上午,记者在蔡女士家见到了她,她左脚打着厚厚的石膏。 蔡女士说,她今年47岁,从事幼师工作已有20多年时间。在梧塘中心幼儿园工作也有15年的时间,是园里的老员工。2012年11月13日,有几个小朋友上厕所后,没回教室,她到操场上找人,下阶梯时不慎摔倒。医生查看后,证实是脚踝扭伤。园长同意她请病假。 去年3月,园长陈女士称,学校的病假制度有变化,如仍需请病假,需自己掏钱请一名代课老师。“考虑到花钱请代课老师费用太高,我只能去上班了。”蔡女士说,2013年4月7日,她回去上课。16日的课间,她下阶梯时,再次不慎摔倒,这一次摔得比上次更严重,被120送往医院。 蔡女士说,其受伤治疗的费用,属外伤治疗的部分无法报销,有工伤认定才能全额报销。她让自己的姐姐到涵江区劳动保障部门领来了工伤申请表格,并填写完毕。按规定该表格还须有幼儿园所属的梧塘中心小学校区的印章,而要加盖这枚印章,就须有幼儿园的相关证明。 “园长就是不肯出具证明。”蔡女士说,一个多月后,她伤愈出院,之后就开始拄着拐杖,辗转市、区两级教育局、纠风办、效能办等多个部门去办工伤认定。最后在一次信访过程中,得到涵江区领导的批示,经劳动仲裁部门介入调查,今年2月,她才完成工伤认定。 园长:按规定办事 记者随后来到梧塘中心幼儿园了解情况。该幼儿园园长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确给蔡老师打过电话,但没有催促其来园上班的意思,是让蔡老师自己到学区了解一下绩效考评的具体规定。 陈女士表示,确实让蔡女士支付了代课的1320元费用(每节15元),但这也是根据校区统一的请假制度,后来为其减免了1080元。当时学校只能开具“在校园内摔伤”的证明,无法按对方要求开具“帮助小朋友,园内摔伤”的证明,对方拒绝接受。 该幼儿园所属的梧塘中心小学校区宋校长表示,请假要自己花钱请代课老师一事,该规定是在8年前梧塘中心小学第六届五次教代会上制定的,当时他还没到该学区任职。几年前他到该学区任职后,发现这一做法与教育法规相抵触,已要求教代会废弃上述条文。目前,学校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打算追究其请假手续不全的问题,还于昨日主动派校领导到她家中为其补全之前的请假手续。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