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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获悉,我市日前发出通知,部署开展豪华墓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殡葬管理法规,凡“三沿五区”内的1996年以来私自建造或翻新硬化的豪华墓、大墓、“活人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予以保留外,均属专项整治范围。这“三沿五区”是指沿铁路、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河流主干道两侧;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水库、河流堤坝附近的水源保护区。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继续整治“三沿五区”以外的整治对象。 对豪华墓、大墓,采取“一迁、二改、三植树”的办法进行专项整治。能够迁移的,必须迁移;可迁移到乡镇、村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塔)或公墓,有条件的也可迁入所在地经营性公墓;所在地没有公益性骨灰楼堂(塔)或公墓的,可先将骨灰寄存本地殡仪馆骨灰楼,待本地公益性骨灰楼堂(塔)或公墓建成后迁入。不能迁移的,要进行整改,必须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遮掩,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 而对于“活人墓”,一律拆除。对查找不到建墓户主的坟墓,在公告期限内无人确认的,按无主坟墓予以妥善处理。 据悉,6月5日至6月20日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6月21日至9月9日进入自查自纠,全面整治;9月10日至9月20日,检查验收,补缺补漏。 (湄洲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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