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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陈小芳 马俊杰)市民林先生前天晚上在散步时,经过荔城大道双兴路口路段,发现停在人行道旁的一辆车上贴着两张罚单。好奇的林先生上前一看,两张罚单都是对该辆车违停的处罚告知书,一张当天上午开出的罚单上盖着市交警支队的章,下午开的那张罚单上则盖着城厢交警大队的章。对此他感到疑惑。 莆田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对于车辆违停,交警部门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或临时停车时当事人不在现场进行处罚,该辆车停在城区的人行道旁,一般会被按照违反禁令标志进行处罚。如果该辆车确定没有移动过的话,对于此种车辆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情况下,按规定只进行一次行政处罚,“开两张罚单明显是不合程序的。” 据悉,如果确属未曾移动车辆而遭遇两次贴单的话,车主可向市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核,届时由执法单位逐级上报,相关部门也会人性化处理,将多开的罚单处罚改成警告处理,不会给予两次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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