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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天妃宾馆游泳池报名学游泳 竟还要买门票

2014-06-26 15:32  蔡学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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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眼下,许多家长选择在暑期为孩子报名学游泳。然而,近日有几位在莆田市区天妃宾馆给孩子报名学游泳的家长反映,他们交了几百元培训费后,孩子到泳池学习时,还会被收取12元或20元的门票钱。他们怀疑经营者双重收费。

家长:单门票的钱比培训费还高

林女士的儿子今年上三年级,为了让他过个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早在半个月前她就帮儿子在天妃宾馆游泳池报名学游泳,学费是500元。这几天,儿子放暑假了,她带儿子到泳池培训,孩子被工作人员收取了12元的门票。林女士表示,之前她邻居也将小孩送到凤凰山一带的游泳池学游泳,那里的游泳池收取培训费后,就没有再收孩子的门票。天妃宾馆游泳池对游泳学员再次收取门票的做法,显然是双重收费,十分不合理。

与林女士一样,同样在天妃宾馆给孩子报名学游泳的黄女士,对于泳池收取门票的做法也不能理解。她说,她的儿子身高1.4米,按天妃宾馆游泳池的规定,每次要收取20元的门票。如果孩子花一个月时间学游泳,单门票的钱就比培训费还高。

教练:我们是租用场地没办法免门票

记者随后向在天妃宾馆教授游泳课的华夏京科游泳培训机构了解情况,该机构驻天妃宾馆泳池的负责人叶教练说,他们是专业的游泳培训机构,每位教练员都有相应的救生证和教练证,在莆田的多家游泳池都开设了游泳培训班。

针对为何在收取培训费后,还要收门票的问题,叶教练解释说,他们是租用天妃宾馆游泳池进行游泳授课工作,收取的是学员的培训费,而没有参与泳池的经营。泳池的经营权仍属天妃宾馆。经营者对于1.3米以下的儿童收取12元/次的门票,对于1.3米以上的人员则收取20元/次的门票。收取门票后,经营者负责为客人提供浴巾、沐浴露、洗发露等相关物品,这些都与作为培训机构的他们没有任何联系。他们不参与经营,所以无权做出免门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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