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荔城区 > 正文 |
女子李某与已婚男非法同居,育有私生女后嫌其拖累,竟亲手将女儿卖掉,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荔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杨某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杨某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免予刑事处罚,没收扣押赃款200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李某系广西南宁人,2012年初来莆田务工结识已婚男子刘某国,双方相恋并同居。同年7月份,李某生下一女婴。9月26日,因经济状况和处境,李某在杨某英的怂恿下,抱着女儿到城厢区沟头圆圈附近杨某英的租处,以2000元卖掉女儿。随后,杨某英委托杨某美转卖该女婴。黄某得知消息后,与杨某美协商,最终以4500元购买该女婴。 刘某国发现李某以及女儿失踪后,立即报警。荔城公安分局民警在杨某英的引导下,从黄某处解救出该女婴。(湄洲日报 洪颖 通讯员 黄美妹)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