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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4月至8月底,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网吧上网实名登记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全市网吧的依法经营和管理。即日起,群众举报网吧违规经营的属实,每起给予奖励200—500元。 行动期间,公安机关若发现网吧违反实名制上网管理规定行为,第一次的依法给予网吧警告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的直接给予停业整顿,第三次的建议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同时,市公安局还出台举报奖励金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和网民对违规上网、匿名上网以及无证经营网吧进行举报。规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凡向110举报网吧上网人员没有使用本人身份证实名上网,经查实的,奖励人民币200元;举报无证经营的网吧,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500元。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民警告诉记者,群众可通过110电话进行举报,在举报非实名上网现象时要提供网吧名称、网吧所在乡镇、违规使用者的电脑机台号;举报无证黑网吧时应提供黑网吧的名称、详细地址或是网吧所在乡镇门牌号等。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姓名,以便兑现奖金。 据悉,今年6月中旬以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派出6个暗访检查组分头深入全市各县区进行突击检查和暗访倒查,并对发现的多家违规运营、非实名上网网吧按违法程度依法分别给予3000元至1.5万元罚款直至停业整顿。(湄洲日报 吴伟锋 通讯员 詹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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