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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变化 随迁子女由电脑派位入学

2014-07-03 10:29  刘永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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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落户学生和随迁子女由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只能根据户籍或租住地填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

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出台。与往年不同的是:2013年12月31日前落户的学生适用划定片区内可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对初中和小学公办学校的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新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报名,电脑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布;跨区升学调档需双方教育主管部门一致同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各学校编班均由电脑随机产生。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去年前落户的可就近就读

《通知》指出,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的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进入对口划片的小学或初中公办学校就读。而2014年1月1日后迁入户口的适龄少年儿童,可集中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的统一服务窗口报名,参加片区内有剩余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是指,一个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后,把剩余的名额拿出来,通过电脑随机在符合条件派位的学生中抽取。报名时只能根据户籍地填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若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则由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

随迁子女可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参加租住地片区内有剩余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报名,但同样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派位落选也可参加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9月底须完成新生建档

今年我市还对学籍建档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学校招生结束后,需负责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初中招生学校在9月10日之前如未能协商解决调档问题的,不得“无档”招收学生,坚决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9月30日前各校必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入学年龄须符合要求

《通知》再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遵循按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依法依规控制入学年龄,今年秋季全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年龄统一应是200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学生。《通知》强调,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招生,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对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今年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我市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市,在8月10日至8月14日内,按计划完成招生。招生节点有明确规定

《通知》还明确了重要的招生报名时间节点。7月20日至25日,新落户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各县区教育局统一指定的服务窗口报名。8月10日至14日,中心城区各公办初中学校组织施教区适龄少年招生报名;8月17日由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中心城区各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剩余情况;8月23日,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并在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8月20日至22日,中心城区各小学组织施教区适龄儿童招生报名;8月24日向社会公布学位剩余情况;8月25日进行电脑派位。8月26日,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湄洲日报 刘永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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