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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环卫处公厕办负责人 借改造公厕敛财5万获刑

2014-07-11 15:30  陈盛钟 林惠静沈荔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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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惠静沈荔娟)几年前,莆田市投入数百万元资金实施“公厕革命”,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了70多座公厕,然而,这样的民生工程背后却也暗藏着腐败行为。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获悉,日前,原莆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厕办负责人何某因非法收受他人钱财5万元,被法院判处缓刑。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经查,2011年至2012年,何某在担任莆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厕办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莆田城区公厕市场化管理项目监管、考评方面给予他人关照,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万元。2013年11月6日,何某受贿案经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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