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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高佳房地产公司不依约办证 法院冻结账户并列黑名单

2014-07-11 15:38  吴智飞 黄美妹 刘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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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刘芳)前日,云顶枫丹小区的百余住户经过两年的官司,终于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了。荔城法院判决生效后,小区开发商高佳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最终,经多方协调,房产证终于办理完结。

据了解,2011年初,荔城区新度镇的陈先生赶着给儿子结婚,在云顶枫丹小区买了一套房,结果2012年末交房之后,开发商并没有为他办理产权登记。经询问,小区内还有百余户业主的情况与陈先生的遭遇相同。

陈先生等人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后,向荔城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3月,荔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开发商莆田高佳房地产有限公司,应该为陈先生等113户业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此外,开发商还需要支付从2011年3月29日起至两证交付之日止的违约金和迟延履行加倍利息。

但是,判决生效后,高佳房地产公司并未如期履行义务,于是,陈先生等人于今年4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官沟通各行政主管部门,提高办证效率,同时将莆田高佳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7月9日,两证终于办理完结,并发给包括陈先生在内的113户业主,此外这些业主还在荔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了开发商的违约金2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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