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县区民政部门首次参与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

2014-07-22 09:55  吴伟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将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共同完成保障性住房审批流程。这是我市在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配置管理系统和网上公开系统运行的同时,首次由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全面参与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

根据要求,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要对同级住房保障部门转发的汇总意见进行核查,并提请公安、工商、地税、人社、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机构)核查相关信息。同时,民政部门根据最终汇总核查结果,出具申请人收入和资产核定证明,转发同级住房保障部门。由民政部门审核收入情况,可以杜绝不符合收入条件的人虚报收入获取保障性住房。同时,民政部门与住房保障部门在系统审核上实现无缝对接,缩短申请时间。(湄洲日报 吴伟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