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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15:09 来源:39健康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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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卫计委下发的“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引发争议。该标准拟在医院“服务质量”一节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新规遭到广泛质疑:制定患者死亡率指标,可能导向医院拒收危重病人,甚至对死亡数据造假。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死亡率指标是行业平均水平的客观数据,不会导致医院拒收重症患者。 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对二级、三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提出明确标准,医生们的“吐槽”集中在标准中对于住院患者死亡率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中的标准:二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4%,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0.28%。三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8%,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1.4%。指标化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但是以死亡率作指标弊端很多。 其一,医疗实践证明,实力越强的医院,水平越高的医生,死亡率可能越高,这是因为危重病人往往首先被送往实力强的医院,而水平高的医生做的又往往是最复杂最困难的手术,治的是病情最危重、死亡率最高的患者。结果在“手术死亡率”这样的评判标准面前,他们可能得分最低,面临不达标的风险。 其二,一些医院为了死亡率达标,可能不敢收治过多的危重病人。还有些医院,则可能会为了“稀释”住院死亡率而收治一些本来不需要住院的常见病患者,这又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最终也无法达到“推进分级诊疗”的目的。 其三,医院和医生在死亡率达标压力之下,必然会产生危重患者该收治不予收治,该住院不予住院的情况,甚至在病人快不行了的时候被劝出院的现象,那么势必会加剧医患矛盾和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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