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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黄元招)居民楼楼道拐角的空地,被阿婆辟为菜园,不仅种菜种瓜,还养了不少花卉盆栽。莆田荔城区镇海街道,57岁的翁阿婆在小区居民楼内圈地种菜20多年后,被业委会和居委会强制清理。为此,阿婆将居委会告上法庭。近日,此案二审判决,这些“生错地”的瓜果蔬菜,并不受法律保护。 翁阿婆居住的小区,居民楼楼道拐弯处建有一个平台,翁阿婆见这个平台空旷,就在上面建起菜园。因为无人劝阻,翁阿婆这菜一种就是20多年,蔬菜瓜果种类不断增加,规模也扩大了,还搭建起了各种瓜架。 不过,居民楼内的过道本来就不宽,翁阿婆的菜地,严重影响了其他住户的通行。而且,还有不少居民效仿翁阿婆,也占用过道平台种菜。 2013年6月初,小区业主召开会议,一致同意清理平台菜地。月底,业主们在楼道门口张贴出自行清理通知,除了翁阿婆外,其他种菜的居民都及时清理了菜地。7月18日,业委会、居委会请来工人,将翁阿婆的菜地强制清理掉。 翁阿婆认为,自己种菜20多年,一直都没人管,现在突然被强制清理了,心里很委屈。8月27日,翁阿婆将居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瓜果蔬菜的损失共9000元。 近日,记者从荔城法院获悉,翁阿婆的菜地占用了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因此,她栽种的瓜果蔬菜不受到法律保护,而且翁阿婆索赔9000元,这一价格估算没有请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因此,翁阿婆的赔偿诉请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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