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荔城区 > 正文

莆田5名青年自导自演交通事故 敲诈钱财落法网

2014-07-30 10:50  黄凌燕 吴舟 佘少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5名青年自导自演多起“交通事故”,利用“肇事”车主息事宁人的心理,敲诈钱财。记者昨日获悉,这个碰瓷团伙日前被端,其中朱某和宋某被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

1995年出生的广东男子朱某今年5月底认识了湖南籍男子宋某,向其介绍了伪造交通事故受伤的敲诈勒索方法。朱某在弄断自己的左边锁骨后加入碰瓷团伙。

5月29日上午,宋某、朱某和绰号为“阿伟”、“阿剑”、“老板娘”5人事先埋伏在新度镇一路边等待机会。10时30分左右,陈某驾驶一部货车经过,“阿剑”和“老板娘”随即驾驶轿车快速超车并突然减速,陈某见状赶忙向左打方向盘。此时,早已埋伏在路边的“阿伟”骑着自行车迎面而上,当自行车同货车倒车镜刮碰时,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朱某迅速飞身倒地假装受伤。而后自称朱某表哥的宋某赶到案发现场,要求陈某送朱某到医院治疗。检查显示,朱某左锁骨骨折。宋某等人随即提出与陈某私了,双方达成赔偿5000元的协议。

陈某提出双方到派出所去调解。在新度派出所,民警询问朱某说宋某的父母叫什么名字时,朱某却答不上来,这让民警顿生疑惑并当场抓获朱某。宋某发觉情况不妙,假装打电话逃走,两星期后在深圳落网。经审讯,宋某和朱某交代了此前他们使用相同手段9次制造“交通事故”敲诈他人1.5万元的犯罪事实。

(湄洲日报 黄凌燕 通讯员 吴舟 佘少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