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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侠仗义”岂能成为偷窃的“遮羞布”

2014-08-02 10:43  何宛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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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云云自称作案8起,仅被起诉6起,两起在合肥的官员被盗案未被提及,而房云云原本希望借举报官员有经济问题“立功”减刑。目前,两名被盗官员身份确定,分别为安徽银监局和安徽省食药监局副厅级官员。(《华商报》,2014年8月1日)

古有劫富济贫、行侠仗义之义举,在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际,他们入室盗取贪官、奸商的财产以救济穷人,这样的人物总会被人津津乐道,成为老百姓心目中的大侠。封建时代,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剥夺了下层贫苦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甚至视人命如草芥,这样的迂腐社会,“大侠”的出现只是顺应时事而为。今天,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相等的权利,也承担相同的义务,“偷”不容于社会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法规,更不该成为“行侠仗义”的幌子。

女贼将盗取行为归结于“听说是贪官”,无非是拿块遮羞布掩盖事实真相。诚然,她的“主动举报”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倡廉提供了线索,但“主动”背后的是她为自己申请减刑的底牌,那些高额的购物卡是她妄想从轻处理的“护身符”,不论如何,官员的“标签化”名声已经掩盖了这场偷窃案件的本质,更多的让我们注意到政府部门对这两位官员的处理。

在众人纠结于相关部门为何以“躲猫猫”的态度来回避对两位官员的处理之时,我们不妨将注意力放在该事件的“引燃者”身上。事物都有两面性,盗窃案牵扯出的贪腐案让人大快人心,但愤慨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偷窃”这一行为本质。女贼之所以不动这批购物卡,根本目的是“万一以后被抓了,向纪委举报他们,还能给自己减刑”,说到底,她与贪官的也无差别,前者是入室偷窃,后者是权力的自肥。

《礼运·大同篇》以“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形容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清明风气,这是执政者的毕生追求,也是老百姓心之所盼。社会在发展,思想的多元化碰撞必然导致错误价值观的蔓延。但作为一名中国公民,不该将生活重心放于鸡鸣狗盗之事,面对金钱的诱惑,要学会自我控制,堂堂正正付出劳动获得他人的尊重与认可岂不更好?中国社会需要核心价值观,更需要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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