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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证件确认 1、“四术”凭证认定时间依照区计生局统计口径为准计入本轮进度。结扎地点必须是市计生服务站、区计生服务站、秀屿区医院及镇卫生院;人流施术定点在盛兴医院;引产施术地点必须是秀屿区医院,秀屿区医院或盛兴医院无法施术的对象,必须经区计生指挥部同意,转单送指定的医院施术,凡属不在指定地点结扎和落实补救措施的对象,不参与评比。 人流对象要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婚育节育情况证明书》、结婚证,没有上述证件,须出具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村有效证明加本人近照和相关责任人签名),由镇计生服务所开具“四术”凭证后,到区计生服务站B超,送往盛兴医院由区计生指挥部统一把关认定;引产对象由区计生指挥部统一把关认定,由镇计生服务所开具“四术”凭证,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村级计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派出所户籍证明加本人近照和相关责任人签名(外县(区)婚嫁迁入的身份证须提供结婚证),填写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一式三份,予以施术。凡属人流、引产未经区计生指挥部认定的,不参与评比。 2、人流、引产凭证、二女结扎单(二女扎对象要提供“双查“手册、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填写二女扎认定表)须经村包组干部、计生管理员、村主干、包村工作队、包村计生专干、包片片长和包片领导核实签名认定后,方可参与评比。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认定。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未孕)随带结婚证、身份证、相片,到镇服务所登记进入省平台信息;再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相关项目的优生检测后由平台反馈回各乡镇交接才能认定。 4、外地寄回双查报告单背面及花名册认定表必须经包组干部、村计生管理员、村主干、包村工作队、包村计生专干、包片片长、包片领导核实签名认定后,于评比日前一天送镇流动人口管理站审核,经信息交换平台查询,相一致的方可参与评比;但连续两轮外检的双查报告单,不列入评比。 5、入户目测排查跟踪认定后,双查花名册、双查手册、绿卡及认定表必须经包组干部、村计生管理员、村主干、包村工作队、包村计生专干、包片片长、包片领导签名认定后,于评比日前一天送镇计生服务所核实,相一致的方可参与评比。 七、奖惩办法 (一)镇每次评比,评出前三名的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村(居)主干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工作队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评出后三名的村(居)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惩村(居)主干3000元、2000元、1000元;工作队分为惩300元、200元、100元,落实情况于帮促会上兑现。同时作以下相关处理: 1、指纹采集、验证及头像录入、身份证阅读至7月9日前必须达到98%,少1个百分点扣1000元,低于90%加倍处罚。 2、双查到位率至第四次评比日(6月26日)未能完成90%以上的村(居),(其中低于8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000元,低于85%,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00元,低于9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300元),至第五次评比日(7月9日)未能完成98%以上的村(居)按《条例》规定给予加重处罚。 3、常规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至第四次评比日(6月26日)未能完成任务90%以上的村(居)主干给予“单兵教练”、“约谈告诫”;至第五次评比日(7月9日)未能完成任务100%的,每少1例各扣500元,村主干视情给予降职主持工作或该村计生给予 “黄牌警告”。 4、评比连续三次最后一名、累计四次最后二名、五次最后三名,有出现其中情况之一的村,村主干给予“一票否决”,村计生管理员视情给予解聘;包村工作队、计生专干、包片片长书面检查直至效能告诫,包片领导上报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处理。 5、区计生领导小组每轮组织对各镇考评时,抽查到的村(居)核心指标(政策符合率)与去年同比有下降的,政策符合率达不到区下达责任指标,且本镇在全区7个乡镇考评中排名在第五名的,低一个百分点扣村主干2人各500元、村级计生管理员300元,包村(居)计生专干300元、包片领导300元;低二个百分点扣村主干2人各1000元、村级计生管理员500元,包村(居)计生专干500元、包片领导500元;低三个百分点扣村主干2人各2000元、村级计生管理员800元,包村(居)计生专干800元、包片领导800元。全区7个乡镇考评中受政策符合率影响而本镇排名在倒数最后二名的,村主干给予计生“一票否决”,村级计生管理员给予解聘,包村(居)计生专干给予待岗,包村领导上报区计生领导小组直接处理。 6、村(居)计生工作在阶段性评比、各级计生主管部门抽查考评验收中,受到上级通报表彰的,给予奖励5000-10000元;受到通报批评、定为“跟踪管理”、“黄牌警告”、“单列管理”的,视情给予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相应处理,直至“一票否决”,并惩村(居)10000-20000元。 (二)评比累计三次第一名的村(居),给予奖励10000元;评比累计三次前二名的村(居),给予奖励5000元;评比累计三次前三名的村(居),给予奖励3000元;评比累计四次最后一名的村(居),惩10000元;评比累计四次最后二名的村(居),惩5000元;评比累计四次最后三名的村(居),惩3000元。 (三)兑现优惠政策,二女扎对象参照区委莆秀委发[2012]49号文件执行。 (四)党员、干部本人、子女及亲属涉及到“双查”、“四术”的,必须在全镇第三次评比日(2014年6月12日)前全面落实到位,发现包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村干部给予“一票否决”,党员给予党纪处理。 (五)上一轮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双查”未到位的对象,未能达到序时进度的,视情追究村包组干部责任。 (六)上环(含补环)、二女扎、补救措施、当年度常规扎(含历史拖欠)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动人口工作开展情况、打击“两非”案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必须在全镇最后一次评比日(2014年7月9日)前全面完成任务,若四项没有完成的,村主干给予“一票否决”,村计生管理员视情给 予解聘。 (七)各村(居)必须坚决堵住一男超生,二女再生,认真全面准确清理“早婚、暗婚”违法生育行为,造成失控的视情况坚决追究村主干、包组干部责任直至“一票否决”。 (八)受到组织处理的村干部,包片领导要督促有关村(居)必须在评比日后第二天内上报具体对象名单,否则处理相应的村党组织主要领导。 全镇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主动出击、强势推进,各工作片、各村(居)要迅速掀起2014年第二轮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新高潮,大力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氛围,强化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量化工作任务,硬化工作措施,针对薄弱环节,逐一分析原因,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扎实推进计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序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良好的发展态势,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中共笏石镇委员会 笏石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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