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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委、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到“真、沉、实”,实现“挤水份、夯基础”的目标,认真抓紧抓好2014年第二轮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与抓经济发展、抓安定稳定同等重要位置,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创新机制,转变服务职能,持续攻坚克难,采取综合治理,确保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的完成,促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上新的台阶。经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中央《决定》精神,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大力开展综合治理人口“三高”问题。以开展“双查”服务为基础,以抓计生常规工作、夯实基础为根本,以上一轮“双查”未到位对象落实为切入点,以狠抓“早婚、暗婚”为重点,以主攻二胎女结扎和落实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为难点,严厉打击“两非”案件,加大名人、富人及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起到执行一例、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均等化“一站式”优质服务,做到“关口前移”,密切部门配合,实现齐抓共管。严格落实计生目标工作责任制,硬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主攻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夯实工作基础,全力堵塞政策外生育漏洞。把政风行风评议与计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延伸,以“人口素质和独生子女教育”为主题,以“新型生育文化基地”为载体,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中心,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提升转变思想观念为主题的群众性知识宣传活动,全力提高育龄群众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一系列优惠奖励、扶助、普惠政策活动,推行“三结合”,实现“三为主”。努力帮助解决计划生育户的实际困难与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村规民约,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向工作的长效机制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为计生工作不断提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目标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双查”服务。已上环的育龄妇女、男扎未满1周年、女扎未满半周年、已婚未育和持有《生育服务证》的育妇,重点为上轮“双查”未到位或二轮外检育妇,违反计生政策法规造成生育行为或早婚、暗婚对象。 2、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的是为了有效降低出生缺陷风险。 3、认真落实“三术”任务。应结扎而未结扎和应上环而未上环对象,主攻当年度二胎女结扎及历史拖欠对象,促进常规扎的全面落实。 4、主攻补救措施落实。没有持有《生育服务证》和违反计生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外怀孕对象。 5、全力开展打击“两非”案件。着力从落实实名制,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政策外怀孕入手,多措并举,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两非”源头监管制度,全力突破“两非”案件,促进性别比趋向正常。 6、依法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和程序,依法做好违生对象的调查取证。主动配合法院,选择典型案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生行为;坚决堵住一男超生,二女再生。2014年度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面必须达到100%,征收率必须达到75%以上,做到征收一例,开具票据一例。 7、上、取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各村(居)上、取环对象,必须由包片工作队、村干部统一带回镇服务所实施上、取环手术。 8、强化“流口”服务与管理。强化包组村干部、计生管理员、协管员的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七个一”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双向管理”扩大区域协作范围,密切部门配合,实现齐抓共管;狠抓重点,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权利与义务均等化,强化保障,为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良好环境。在辖区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市场积极举办计生宣传活动,为他们免费发放计生宣传单、计生宣传用品,免费进行B超检查,免费进行孕前优生检测,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使这些在外务工的流动人口充分感受到“第二故乡”的温暖。 9、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提高村自管理服务水平。要把巩固基层基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注重日常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实施村规民约,推行“诚信计生”,规范村务公开,夯实计生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努力提高村自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10、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 三、工作措施 1、落实“双查”。要求各村(居)双查到位率达100%。2014年4月20日后参加“双查”的,可视为2014年第二轮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双查”到位。 2、落实节育措施。各村(居)已生育二孩而未结扎对象(不含“六种人”),已生育一孩男而未上环对象,有补救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脱环的,都是本轮宣传服务活动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各村(居)当年度节育措施到位率必须达95%以上,当年度生育二孩(含补报)常规扎要达70%以上,力争100%(“六种人”材料必须是本省以内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 3、落实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在坚持对象就是任务的前提下,重点是各村(居)上一轮“双查”未到位对象及假离婚、假迁移和早暗婚违规行为而发现政策外怀孕对象,各村(居)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落实到位。 4、依法行政,狠抓案件落实: ①全力突破“两非”案件。要多措并举,深挖案源,对政策外怀孕3个月以上采取补救措施的对象,要加大线索追踪力度;全面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对持有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对象,实行单列造册、单列管理、责任到人、全程见面访视,严防“两非”行为的发生。 ②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选择典型案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厉查处“拒缴户”、名人、富人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 ③严格查处党员及村级干部本人、子女及亲属计生执行情况,规范村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5、主攻二女扎。在坚持对象就是任务的前提下,按各村(居)实际二胎女(含历史拖欠)结扎未到位的对象,应在本轮结扎摸底花名册中体现,并千方百计促其落实到位。 6、强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实行优生优育。 7、清理“早婚、暗婚”。各村(居)要认真、全面、准确摸排未达法定婚龄和已达法定婚龄早、暗婚或有生育行为的对象,一经发现,立即纳入规范管理。 8、上环、常规扎、二女扎。以电脑输出的名单结合各村(居)“三术”摸底表作为基数。坚持对象就是任务,确保不漏一例。 9、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制定村规民约,实行“诚信计生”,促进平衡发展,强化责任追究、兑现奖惩。 10、各村(居)指纹采集、验证,头像录入和身份证阅读必须达98%以上,力争100%。 四、时间安排 从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7月10日,2014年3月14日之后落实的节育措施、补救措施、优生检测计入第二轮进度统计,超额完成部分予以累计。实行每周报进度,两周一评比的工作方法,具体分为五次报进度、五个阶段评比,每次评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比日下午4:00整。 每周报进度的时间:2014年5月9日、5月22日、6月5日、6月19日、7月3日。 两周一评比的时间: 第一次评比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 第二次评比时间: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 第三次评比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 第四次评比时间: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第五次评比时间: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五、评分办法 本轮计生评比按100分制对“双查”、“四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案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并增设附加分。 (一)百分制分值安排(各项目得分分别按完成进度比例计算) 1、“双查”30分(其中双查到位率25分、双查育妇管理率5分)。每低于全镇平均值一个百分点扣2分;高于全镇平均值一个百分点奖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比例奖、扣分);该项奖、扣分不设上限。 2、常规扎30分。 3、补救措施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0分。 (二)奖惩分情况 1、落实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1例的奖村(居)工作经费500元,每超额完成指导性任务1例的奖励0.5分。 2、当年度常规结扎奖励分20分,按照各村(居)当年度报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完成比例给予加分。 3、上环完成任务得1分。 4、二女扎完成任务得1分。 5、落实二女扎每例加5分,奖村(居)工作经费3000元,奖片、村工作经费5000元;经查为弄虚作假的取消该项加分,并反扣5分,惩片、村工作经费10000元;若在本轮全部评比结束以后发现弄虚作假的惩片、村工作经费20000元,并由包片领导、片长、工作队、计生专干,村支部书记在下一轮计生动员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6、工作队及村(居)在打击“两非”方面,一是能积极提供可靠线索的,并能独立完成调查取证,材料完整。突破1例给予奖励10分,并补助60000元;二是提供有效线索并经查实1例的,给予奖励5分,并补助20000元;三是发动群众举报“两非”案件线索,公开举报电话(秀屿区计生局5851266、笏石镇计生办5891810),一经查实并有结案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四是独立完成孕情非正常消失案例材料齐全的,经区“两非”办认定后每例给予奖励2分;能积极配合并提供有效线索、材料、证据的每例给予奖励1分。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流入人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完成1对奖3分;流入育龄妇女“双查”每到位1例奖0.2分;流入“四术”每落实1例奖1分;流动人口平台反馈的漏管对象每例扣0.5分;扣分封顶为3分;流入人口已离开本镇且未及时注销的,造成出生漏报的每例扣0.5分。 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对象为任务,不断强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测覆盖率,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原得分值,且每对反扣2分;并扣包片领导300元、包村(居)计生专干300元。 9、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的每例加5分,必须是证据充分、材料齐全,有法院拘留证或全额上缴社会抚养费为加分依据;二次拘留每例加3分。 10、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以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报表体现政策外生育法律文书100%制作完整并送达到位得奖励10分,至全镇第四次评比日(6月26日)未完成制作的,一例反扣该村2分;征收率100%到位得5分(以开具的发票为依据),否则按缴额比例得分。 11、发现常规扎、“二女扎”、补救措施、“两非”案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扣该例应得、应奖的分数,并参照秀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若干规定执行。 12、所有奖励分或扣分都计入总分进行评比。 六、证件确认 1、“四术”凭证认定时间依照区计生局统计口径为准计入本轮进度。结扎地点必须是市计生服务站、区计生服务站、秀屿区医院及镇卫生院;人流施术定点在盛兴医院;引产施术地点必须是秀屿区医院,秀屿区医院或盛兴医院无法施术的对象,必须经区计生指挥部同意,转单送指定的医院施术,凡属不在指定地点结扎和落实补救措施的对象,不参与评比。 人流对象要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婚育节育情况证明书》、结婚证,没有上述证件,须出具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村有效证明加本人近照和相关责任人签名),由镇计生服务所开具“四术”凭证后,到区计生服务站B超,送往盛兴医院由区计生指挥部统一把关认定;引产对象由区计生指挥部统一把关认定,由镇计生服务所开具“四术”凭证,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村级计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派出所户籍证明加本人近照和相关责任人签名(外县(区)婚嫁迁入的身份证须提供结婚证),填写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一式三份,予以施术。凡属人流、引产未经区计生指挥部认定的,不参与评比。 2、人流、引产凭证、二女结扎单(二女扎对象要提供“双查“手册、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填写二女扎认定表)须经村包组干部、计生管理员、村主干、包村工作队、包村计生专干、包片片长和包片领导核实签名认定后,方可参与评比。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认定。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未孕)随带结婚证、身份证、相片,到镇服务所登记进入省平台信息;再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相关项目的优生检测后由平台反馈回各乡镇交接才能认定。 4、外地寄回双查报告单背面及花名册认定表必须经包组干部、村计生管理员、村主干、包村工作队、包村计生专干、包片片长、包片领导核实签名认定后,于评比日前一天送镇流动人口管理站审核,经信息交换平台查询,相一致的方可参与评比;但连续两轮外检的双查报告单,不列入评比。 5、入户目测排查跟踪认定后,双查花名册、双查手册、绿卡及认定表必须经包组干部、村计生管理员、村主干、包村工作队、包村计生专干、包片片长、包片领导签名认定后,于评比日前一天送镇计生服务所核实,相一致的方可参与评比。 七、奖惩办法 (一)镇每次评比,评出前三名的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村(居)主干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工作队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评出后三名的村(居)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惩村(居)主干3000元、2000元、1000元;工作队分为惩300元、200元、100元,落实情况于帮促会上兑现。同时作以下相关处理: 1、指纹采集、验证及头像录入、身份证阅读至7月9日前必须达到98%,少1个百分点扣1000元,低于90%加倍处罚。 2、双查到位率至第四次评比日(6月26日)未能完成90%以上的村(居),(其中低于8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000元,低于85%,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00元,低于9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300元),至第五次评比日(7月9日)未能完成98%以上的村(居)按《条例》规定给予加重处罚。 3、常规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至第四次评比日(6月26日)未能完成任务90%以上的村(居)主干给予“单兵教练”、“约谈告诫”;至第五次评比日(7月9日)未能完成任务100%的,每少1例各扣500元,村主干视情给予降职主持工作或该村计生给予 “黄牌警告”。 4、评比连续三次最后一名、累计四次最后二名、五次最后三名,有出现其中情况之一的村,村主干给予“一票否决”,村计生管理员视情给予解聘;包村工作队、计生专干、包片片长书面检查直至效能告诫,包片领导上报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处理。 5、区计生领导小组每轮组织对各镇考评时,抽查到的村(居)核心指标(政策符合率)与去年同比有下降的,政策符合率达不到区下达责任指标,且本镇在全区7个乡镇考评中排名在第五名的,低一个百分点扣村主干2人各500元、村级计生管理员300元,包村(居)计生专干300元、包片领导300元;低二个百分点扣村主干2人各1000元、村级计生管理员500元,包村(居)计生专干500元、包片领导500元;低三个百分点扣村主干2人各2000元、村级计生管理员800元,包村(居)计生专干800元、包片领导800元。全区7个乡镇考评中受政策符合率影响而本镇排名在倒数最后二名的,村主干给予计生“一票否决”,村级计生管理员给予解聘,包村(居)计生专干给予待岗,包村领导上报区计生领导小组直接处理。 6、村(居)计生工作在阶段性评比、各级计生主管部门抽查考评验收中,受到上级通报表彰的,给予奖励5000-10000元;受到通报批评、定为“跟踪管理”、“黄牌警告”、“单列管理”的,视情给予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相应处理,直至“一票否决”,并惩村(居)10000-20000元。 (二)评比累计三次第一名的村(居),给予奖励10000元;评比累计三次前二名的村(居),给予奖励5000元;评比累计三次前三名的村(居),给予奖励3000元;评比累计四次最后一名的村(居),惩10000元;评比累计四次最后二名的村(居),惩5000元;评比累计四次最后三名的村(居),惩3000元。 (三)兑现优惠政策,二女扎对象参照区委莆秀委发[2012]49号文件执行。 (四)党员、干部本人、子女及亲属涉及到“双查”、“四术”的,必须在全镇第三次评比日(2014年6月12日)前全面落实到位,发现包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村干部给予“一票否决”,党员给予党纪处理。 (五)上一轮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双查”未到位的对象,未能达到序时进度的,视情追究村包组干部责任。 (六)上环(含补环)、二女扎、补救措施、当年度常规扎(含历史拖欠)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动人口工作开展情况、打击“两非”案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必须在全镇最后一次评比日(2014年7月9日)前全面完成任务,若四项没有完成的,村主干给予“一票否决”,村计生管理员视情给 予解聘。 (七)各村(居)必须坚决堵住一男超生,二女再生,认真全面准确清理“早婚、暗婚”违法生育行为,造成失控的视情况坚决追究村主干、包组干部责任直至“一票否决”。 (八)受到组织处理的村干部,包片领导要督促有关村(居)必须在评比日后第二天内上报具体对象名单,否则处理相应的村党组织主要领导。 全镇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主动出击、强势推进,各工作片、各村(居)要迅速掀起2014年第二轮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新高潮,大力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氛围,强化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量化工作任务,硬化工作措施,针对薄弱环节,逐一分析原因,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扎实推进计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序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良好的发展态势,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中共笏石镇委员会 笏石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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