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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两栋民房间的距离约两米多 律师:房东、包工头应担事故主责 在老赵抢救期间,包工头蔡先生为其垫付了治疗费。事故发生之后,房东李先生于14日上午,给死者家属送去了15000元的安家费。鲤城街道办事处在获悉该起事故后,已介入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昨日上午,死者家属告诉记者,在此前的调解过程中,负责给民房搭建铁皮棚工程的两个包工头蔡先生和吴先生均认为,工人老赵的死亡与他们并无关系,他们不需要承担责任,应由房东承担责任。房东李先生则表示,该他承担的责任他不会推卸,但包工头在该起事故当中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昨日下午,鲤城街道办事处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不过两名包工头并未到场。该起事故,包工头需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成了协商可否继续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范培水律师认为,类似事故,如果是房东和包工头未能提供安全的施工器材及招用有资质的工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工人如果未做好安全措施及具备施工资质,也应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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