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荔城区 > 正文

莆田交通违规曝光台展板已安装 8市民获奖励

2014-08-21 15:21  林智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位于新街口的荔城交通曝光台昨上线,十六张曝光照片将每周更新一次

东南网8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马俊杰 文/图)莆田市荔城区首试街边市民版交通曝光台,通过展示市民拍到的照片,曝光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并给予市民300元奖励。昨日,记者从荔城交警大队获悉,由于雨天等原因造成安装延期的曝光台展板,已于昨日正式上线,共有8位市民拍到的交通不文明行为照片获得展示,每人获得300元奖励。

曝光台首上线 市民纷纷点赞

昨日上午,记者在荔城区新街口处看到,曝光台展板已安装到位,共8块,每块展板上展示两种不同的交通不文明行为的照片。对照片中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警方还画红圈标注,并配上说明。

路过市民刘女士说,看到照片中交通不文明行为感受很深。“我们家长经常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可是就如照片中的人一样,我们一些成年人在行为上却给孩子做了坏的示范。”刘女士对交警推出这样的曝光台表示赞赏。不少市民表示,希望通过这种“有图有真相”的方式,能让更多的交通违规者有所警醒。

“电动车闯红灯、摩托车超载、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向行驶、小车占道违停”记者看到,市民拍到的不文明行为中,类型多样。

获奖市民陈女士拍到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车上载着一名手里抱孩子的妇女,这属电动车违法载人。民警说,根据今年8月1日福建省刚实施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驾驶电动车的人员年龄必须16周岁以上,后座仅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电动车驾驶人员,后座是不能载人的。

交警将建微信 接受市民照片

据了解,荔城交警大队目前通过新浪的“平安荔城交警”官方微博和ptlcjjdd@126.com的邮箱,共收集到近60位市民的作品。警方表示,以目前每周更新16幅照片的节奏,市民的投稿量仍显不足。另外,由于曝光范围仅限于新街口,不少市民“越界”曝光,且照片质量不清晰,导致大量作品无法采用。

警方表示,为了增加作品来源渠道,近期荔城交警将尽快建立微信公众账号,以后市民除了微博及邮箱投稿外,还可通过微信上传作品给荔城交警,作品获登市民,交警将主动联系发放奖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