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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骏隆云上居小区业主圈占公共平台 引邻里纠纷

2014-08-27 15:06  林智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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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名住户直接打破外墙(箭头指处),将平台变阳台

东南网8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马俊杰 文/图)近日,有莆田市民致电新闻热线968111反映,骏隆云上居小区6号楼部分业主,用隐形防盗网私自圈占相邻住户间的公共平台,有的业主甚至敲开外墙将公共平台建设为自家阳台。小区物业及街道均表示,该平台为公共部分,个别业主无权私自占有。

现场:居民花样百出 圈占公共阳台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莆田城厢区荔城中大道的骏隆云上居小区,在6号楼各家各户用来放置空调的平台上,已经有八九户业主将平台用隐形防盗网进行了圈占,形成自家阳台。在6号楼401室住户龚女士的家,记者发现隔壁402室的住户,将原有窗户的外墙敲破,形成一个门洞,在平台上放置各式的装修材料。龚女士告诉记者,邻居打算在该平台上建阳台。原本该平台是401室和402室住户共同使用,用来放置空调外机的,对方由于房屋面积较大,客厅外墙外面就是平台,而自己仅有单侧的窗户,隔壁业主就不顾劝阻将之全部占用。

开发商:平台不属赠送面积 赠送仅限屋内

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安和物业负责人杨先生告诉记者,骏隆云上居小区的3号楼、4号楼、5号楼及6号楼均为龙桥直街片区改造项目,共有296套住户,其中255户为安置房住户,41户为商品房住户。发生公共平台纠纷的业主,为每层的01号住户和02号住户、03号住户和04号住户。杨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以及建设方工程部核实,该平台是属于公共部分,个别业主不能私自占有。但有业主说是开发商送的面积。

杨先生表示,物业曾多次协调,可是没有业主肯配合,按规定办事。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并没有在合同中将该平台作为露台,当作给业主的赠送面积。“有赠送面积的,也仅限于房屋内的面积。”工作人员表示。

部门:将发函住建部门 寻求解决之道

记者联系了城厢区龙桥街道分管两违的相关负责人陈先生,他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违章建筑和违章搭盖属于“两违”范围,骏隆云上居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平台,属于违规行为,但是不在“两违”拆除的范围内,应该归小区物业管理。

陈先生表示,建议小区物业可以扣除违规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并通知违规业主恢复破坏的外立面及圈占的公共平台。“对违规破坏外墙修复所产生的费用,要由违规业主自行承担。”陈先生表示,将于近日发函住建部门,寻求解决之道。记者联系了莆田市住建局政策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个别业主破坏外立面及占用公共平台的行为,属于违反建筑建设规划的行为,应该由规划局管理,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认为,该行为属于侵犯相邻权,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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