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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买5斤樱桃 称量后发现包装箱就快3斤

2014-08-29 15:44  蔡学伟 林光伟 林志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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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光伟 林志媛)买了一箱5斤重的樱桃回家,称量后才发现樱桃实物只有2斤多,而包装用的箱子却近3斤重。近日,家住莆田城厢区的林女士就碰到了这样一件郁闷事。

商家称加厚包装 为防运输受损

据林女士介绍,8月25日,她开车经过城南水果批发市场,在一家名为“吓盛水果商行”的店内,看到有樱桃批发,而且成色还不错。当时店家介绍每箱樱桃5斤,300元一箱。

经过讨价还价,她最终以每箱280元的价格,购买了3箱樱桃。

回到家后,林女士将箱中的樱桃取出一称,吃惊地发现每箱樱桃实物的重量只有2斤多一点,而用厚实的瓦楞纸做成的包装箱,却有近3斤重。林女士随即回到吓盛水果商行交涉,店方先是辩说,自己只说一箱樱桃5斤重,并没有说每箱樱桃净重5斤。接着又称“加厚包装皮,为的是保护樱桃在运输中不被损坏”。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工商:商家包装玩花样 水果投诉增加

接到林女士投诉后,城厢区工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次协调后,吓盛水果商行最终向林女士退还了400多元购物款。城厢区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介绍,眼下正是水果市场消费旺季,有关水果短斤少两的投诉不断增多。前不久,也有消费者投诉在买草莓时,商家说一箱有5斤,箱内却堆了很多废纸,草莓的实际重量仅有两斤半;还有消费者投诉,荔枝箱内有很多短树枝,用来压秤。

为此,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整件水果时,尽量不要以“箱”作计量单位,也不要听信店家口头承诺,最好要店家在票据上注明水果“净重”,或者注明“水果实物不少于多少斤”,以免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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