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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盲道路口处被设置石墩路障 “关卡”重重

2014-09-01 08:52  陈淑霞 陈朝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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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西路路段人行道路口被设置了石墩路障。

▲梅园东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监控电杆占用盲道。

东南网9月1日讯(福建日报 东南网记者 陈淑霞 实习记者 陈朝杰)盲道为方便盲人出行而建设,讲究的是实用、安全、人性化,是城市的无障碍基础设施之一。近日,有网友向东南网莆田站新 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为了防止非机动车进入人行道,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路段的人行道路口处被设置了石墩路障,不料,此举连累盲道“关卡”重重。

盲道被“截”行走不便

近日,记者在文献西路路段看到,周边每条小路与主路的交叉段,都被设置了石墩路障。侵占盲道的两个石墩直径约为10厘米,这样一来,宽约50厘米的盲道,仅剩30厘米左右的通行空间,仅容一人局促通过。记者尝试通过盲道走过其中一个路口,却在石墩处磕磕碰碰。作为常人尚且如此,盲人的行走不便,可想而知。

记者还走访了学院中街、梅园路、荔园南路等路段,发现多处盲道被占用的情况,主要分两类,一是人为占用。在学园中街莆田学院对面的盲道上,随处可见停放的电动车、私家车,或私人摊位。旧莆田医院旁的停车规划区域围栏,甚至直接把盲道截断。二是公共设施占用。在梅园东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延寿中街莆田九中公交站旁、胜利北街梅峰寺旁的盲道上,监控电杆电线杆、路障、路灯、监控电杆、城市绿化等公共设施,占道情况普遍。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根据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盲道铺设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应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250mm-500mm,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300mm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盲道为何这么“忙”

记者从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了解到,文献西路路段由莆田市城投公司设计施工,项目暂未移交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接收,盲道建设也尚未审批。而对城市其他路段的公共设施占用和人为占用的情况,应由市政监督。但是,日常管理执法则涉及多个部门。比如,人为停车占用盲道的行为属于交警部门管理,而私人摊位和公共设施占用盲道,则是由执法局负责管理。

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市政管理处日常巡查中发现盲道违规占用的,会发函至相关部门督促整改。但是,部门公共设施占用盲道,而未曾通过市政管理处审批的情况,则无法全面监控到位,这就造成了目前的部分公共设施占用盲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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