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仙游县 > 正文 |
仙游一摩的司机黄某见财起贼心,将乘客张某的手机抢走,不料张某竟是一名警察。张某在目送抢夺人离去后,到公安局利用信息系统锁定嫌疑人。昨日,记者获悉,仙游县法院以抢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7月16日晚11时40分,黄某搭载乘客张某到仙游县城关八二五建设银行时,趁张某下车付钱之机,将张某一部暂放在摩托车后座的苹果手机迅速拿走,并加大油门逃离现场。面对突如其来的抢夺,张某很快记下该摩托车的车牌,随后直接前往公安部门,出示自己警察身份,根据摩托车在派出所所登记车牌号的线索,利用信息系统直接锁定犯罪嫌疑人,并通知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黄某接到电话后只好投案,不仅被要求退回了手机,还被罚了款,领了刑。 (湄洲日报 陈艳艳 通讯员 陈玲玲 蔡雅妮) 刘智豪 作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