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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近日,福建省交警总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类驾驶人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科目三跟车安全员的管理。跟车安全员在科目三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讲话,或做手势等暗示动作,车载有视频、音频、录音、录像,考生和安全员的一举一动都在车载“电子眼”的监控之下,一旦发现违规情况,监控中心的考试员可立即中止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若安全员所属驾校发生三次违规行为或交通事故,该驾校还将被停止考试预约一周,安全员也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安全员资格。 记者从各大驾校获悉,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跟车安全员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资格,有三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年龄要求在21至60周岁,并通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大队审核后,才可从事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跟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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