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荔城区 > 正文

“两违”整治不作为 莆田荔城22名干部被问责

2014-09-23 15:36  李伟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记者昨日从莆田市纪委获悉,截至上月底,涵江区纪委监察局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处理人员3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效能告诫21人,效能诫勉教育4人,辞退5人。全区还核实“三公”消费超过千元发票184单,涉及60家单位,共计41万多元,责令6家单位清退不合理开支19单、金额4.8万元,要求17家单位自行整改30单、金额5.3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荔城区共有22名干部因在“两违”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受到问责,其中党纪处分8人,效能问责1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共有3名干部因在安置房工程监管中不作为被问责,其中党纪立案1人,效能问责2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