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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奢靡之风 (一)关于“对铺张挥霍行为制止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1.带头移风易俗,带动和引导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改变陋习,禁止和依法打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牵头领导:林素钦、程 强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并长期坚持。 2.尽快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具体实施办法。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接待处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具体实施办法,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监督不到位的地方”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带头执行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 牵头领导:各位常委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深入开展培训中心、干部走读、收红包、为官不为、会所歪风等问题的清理、整顿和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领导干部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中央巡视组对福建的反馈意见和省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围绕土地出让违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裸官”、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陈立华、李辉龙、王 强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监督和防范,加大惩治力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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