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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2014-09-28 10: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瑧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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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和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思路措施,现就市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公布如下。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一)关于“仍有少数同志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自觉遵循,工作被动应付,缺乏主动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1.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通过理论中心组、辅导报告、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工作的主动性。2.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消除思想障碍,纠正认识误区。

牵头领导:程 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督促检查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上面有要求的就做,没有要求的就不主动改,表面上看起来比较好,但对深层次的问题触及得还不多、解决力度还不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2.严格对照标准,结合莆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深挖破解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效能办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一些规定执行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公务消费转入地下,有的地方安排调研仍然车多、人多,有的领导干部还在说官话套话空话,文风会风学风仍有待深入改进”的问题

整改措施:1.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年底组织一次全面的“回头看”。2. 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肃处理和曝光违规违纪案件。3.重点加强元旦、春节、中秋等时段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等问题。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从严把好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的源头关,倡导讲白话、讲接地气、让群众听得懂的话,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牵头领导:郑春洪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要形成常态长效的制度机制并得到持续有力的落实,差距还比较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1.立足莆田实际,抓紧制定完善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好的制度继续坚持和落实,不适用的制度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

牵头领导:郑春洪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办、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使制度约束成为刚性约束,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一)关于“指导各县区(管委会)科学发展差异发展做得不够,存在政绩观偏差的倾向”的问题

整改措施:1.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唯GDP论,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引导各县区(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差异化发展。

牵头领导:周联清、翁玉耀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制定实施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县区(管委会)差异化发展,并长期坚持。

2.优化全市生产力发展布局,完善各个区域、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坚持一区一特色、一园一产业,避免混淆现象。

牵头领导:翁玉耀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完成时限:在今年内优化生产力发展布局取得阶段性成效。

3.围绕临港产业、文化产业、设施农业、海洋牧场、电子商务、医疗产业“六个突围”,加快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打造产业发展的升级版。

牵头领导:翁玉耀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经贸委、市卫生局

完成时限:确保在今年内“六个突围”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关于“调查研究不深不实,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1.常委每年用1个月以上的时间开展调查研究。2.常委每年选择1-2个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形成1-2份有深度的调研报告。3.多开展一些蹲点调研、随机性调研、暗访式调研,不打招呼、不预先通知安排、不事先踩点。4.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地点,一般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县区(管委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

牵头领导:各位常委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效能办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仍然存在‘文山会海’、不求实效”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执行“无会周制度”,坚持少开会、开短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2.减少一般性的议题、事项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3.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市委部门可解决的事项,一律不以市委或市委办名义发文。

牵头领导:郑春洪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从严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活动,切实精简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关于“工作面上部署多、具体指导跟踪落实少,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1.市委每年深入各县区(管委会)召开若干次专题协调会,常委牵头市各套班子领导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前往挂钩县区(管委会)现场办公,集中解决县区(管委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各位常委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跟踪力度,每半年开展1次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会议纪要、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联合督查,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牵头领导:郑春洪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效能办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开展联合督查,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坚持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官僚主义

(一)关于“联系和服务群众不深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1.市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牵头领导:周联清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定期或不定期征求意见,并长期坚持。

2.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每年向社会征集并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突出城区低洼地改造、水环境综合治理、内河整治、城市规划建设、“两违”整治等诸多民生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和反馈解决问题情况。3. 加快安置房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回迁慢等问题。

牵头领导:翁玉耀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4.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赖 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建立常委基层联系点制度,常委直接联系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挂钩老少边岛、贫困村等,直接服务一线和人民群众,一个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至少前往1次。

牵头领导:各位常委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配强配好村级领导班子,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牵头领导:王 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108个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的整顿工作。

(二)关于“在带头带动党员干部责任担当上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教育,重点解决干部在工作中不敢担当、为官不为、怕负责任,习惯按部就班、拈轻怕重、缺乏大局意识等问题,强化对班子和干部的平时管理,对不胜任岗位的及时调整。

牵头领导:王 强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整治“为官不为”等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破解‘熟人经济’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措施:1. 完善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强化效能问责,研究出台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具体措施,通过明察暗访、群众评议等方式,有效整治“庸懒散”,提高工作效率,严肃查处“熟人经济”等行为。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效能办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建立全市统一审批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

牵头领导:李辉龙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在2014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简政放权。

(四)关于“在处理项目建设和群众利益关系上存在方式方法欠妥”的问题

整改措施:1.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2.创新做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特别是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强化项目建设的宣传,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努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3.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突出做好失地失海群众权益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李辉龙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市信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底前研究提出进一步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见,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研究制定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的具体措施,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信访问题。2.加大对从事信访工作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对一些苗头性问题的研判预测能力。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4.建立定期接访制度,常委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接访群众,时间不少于1天。

牵头领导:李飞亭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完成时限:化解历史积案争取在201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争取三年内全部化解;落实定期接访制度,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干部培养监督选拔的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出现简单唯GDP、唯票、唯分、唯年龄选人用人。2.健全干部经常性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3.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牵头领导:王 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完善干部培养监督选拔的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坚持奋发有为,坚决反对享乐主义

(一)关于“开拓创新的勇气有所减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有效机制。

牵头领导:王 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形成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攻坚克难的精神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措施: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作风,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对基层群众期盼解决的实际困难,对反应投资环境、工作效率的突出问题,快推快办,办就办好。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对整治“庸懒散”等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艰苦创业的意识有所淡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解决好“三观”问题,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

牵头领导:王 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对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 督促党员干部树牢“两个务必”思想,过紧日子、苦日子,保持健康简朴的生活方式,不折不扣整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问题。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坚持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奢靡之风

(一)关于“对铺张挥霍行为制止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1.带头移风易俗,带动和引导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改变陋习,禁止和依法打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牵头领导:林素钦、程 强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并长期坚持。

2.尽快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具体实施办法。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接待处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具体实施办法,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监督不到位的地方”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带头执行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

牵头领导:各位常委

牵头单位:市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深入开展培训中心、干部走读、收红包、为官不为、会所歪风等问题的清理、整顿和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在2014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领导干部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中央巡视组对福建的反馈意见和省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围绕土地出让违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裸官”、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陈立华、李辉龙、王 强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监督和防范,加大惩治力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牵头领导:陈立华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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