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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昨日,记者从莆田交警部门了解到,未取得环保标志的外地车如果违反莆田市环保限行规定,也将面临处罚。 目前,根据莆田市环保部门发布的《莆田市市区部分道路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辆通行的通告》,莆阳东路、莆阳西路、荔城南大道、荔城中大道、梅园西路、梅园东路和八二一街中街7条道路围成的环形区域以内所有道路均适用禁行规定,无“绿标”车辆禁行。 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曾警官介绍,《通告》中并未将受限的机动车辆限定为本地车辆,所以违反莆田市限行规定的外地车也将面临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记者随后咨询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对省内其他地市或省外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因工作或生活需要须在莆田市申领环保标志的,可以按本市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申领所需的材料也与莆田市的机动车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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