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出台办医新政策 放宽申请个体诊所设置条件

2014-10-23 10:57  郭清锋 沈志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个体诊所,近期,我市卫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个体诊所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该文件进一步放宽在莆田内申请个体诊所的设置条件,即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注册执业满5年的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诊所,不再受区域内个体诊所数量、距离等方面的限制,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名老中医开办诊所或坐堂医诊所。

该文件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严格准入资质,加大巡查频次。要求各诊所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技术水平,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保障用药安全,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为患者提供临床必要的医疗服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禁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同时要将个体诊所纳入区域内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莆田晚报 郭清锋 通讯员 沈志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