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利用征兵收受财物 莆田秀屿东峤武装部副部长被判刑

2014-11-06 08:47  陈艳艳 黄燕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1月6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黄燕儿)11月4日,由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副部长朱某涛受贿一案,经秀屿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朱文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涛在担任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副部长期间,利用在征兵工作上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朱某、林某等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朱某涛有立功情节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减轻处罚。秀屿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