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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多棵行道树遭“截肢”疑是附近店家所为

2014-11-07 15:22  李伟强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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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棵行道树遭粗暴修剪,树干被金色塑料布裹得严严实实

东南网1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文 马俊杰/图)“新开店面门口的绿树被随意砍伐,应该是商家所为,必须追责。”昨日,莆田市民报料称,荔涵大道西天尾段,新开店面门口多棵行道树被随意砍伐,且树干还被包上金黄色的布,十分不美观。目前,莆田园林部门已介入调查,市民希望严惩砍树者。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在西天尾市场附近的辅道边,6棵连在一起的行道树被“截肢”,这几棵树较为低矮的树干不论粗细一概被截,下方树干还被金黄色的布包着,而旁边的行道树则郁郁葱葱。

记者看到,被砍绿树的附近有新开店面,其中一家还铺着红地毯。记者连续走访附近多个商家,但均称对砍树一事不知情。其中,“晨阳艺术玻璃”店内一店员告诉记者,该店已开业一个多月,在其开业前,绿树就被砍,该店员承认树干上金黄色的布是该店所包,但砍树与该店无关。

市民陈先生说,莆田马路边绿树因遮挡商家门面而遭

到肆意砍伐的事件,并不罕见,但却很少看见砍树者被罚。“要么是商家砍的,要么是房东砍的,一查附近监控便知。”陈先生说。

接到记者反映后,莆田市园林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工作人员说,这些树并非园林部门修剪,而是市民私自破坏,该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园林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3至5倍的株数补种。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拒不停止的,没收有关器具,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责令其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50%的罚款。

该工作人员表示,将把情况上报给领导,调查清楚后,将追究砍树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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