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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14:39 陈丽明 林福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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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福星)昨日,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副局长林金华涉嫌受贿案,近日由荔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金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法院认定,被告人林金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5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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