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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东大道梧塘镇东南村段二十多棵桉树遭人砍伐

2014-11-11 15:26  李伟强 肖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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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边,二十多棵桉树被砍伐

东南网11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 肖颖 文/图)荔涵大道西天尾、梧塘段沿线,均有成片的桉树林,沿路排列,不仅能防风挡沙,还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昨日,有市民反映,在梧塘镇东南村段,有二十多棵碗口粗的桉树被砍伐,现场只留下细小的树枝。涵江区梧塘镇初步调查系该片桉树林上方有高压线,因此被砍伐,但具体砍伐单位不详。记者走访发现,沿线部分桉树林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现场:桉树林带位置偏 被人砍了无人知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荔涵大道西天尾三山村段看到,沿途部分路段辅道旁均种有成片的桉树林,桉树高约10米,相当美观。但东南村公交站附近,一小片桉树林突然不见了踪影,人行道边上的桉树都遭到砍伐,仅剩下半米高的树桩。

记者发现,被砍的桉树有二十多棵,根据伤口推测,砍伐的时间并不久,散落的细小树枝已干枯,周边并没有找到被砍伐桉树的树干。该路段离居民区较远,记者并没有找到知情者。

具有园林从业经验的市民朱先生介绍说,桉树生长迅速,抗旱能力强,宜作行道树、防风固沙林和园林绿化树种。据了解,莆田在荔园路、城港大道、荔港大道和荔涵大道绿化带边缘有种植巨尾桉。记者走访荔涵大道后发现,沿线的桉树林带因位置较偏,多处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另外,在西天尾镇三山村段的桉树林带,约有十几平方米的桉树遭到砍伐且附近有点火焚烧的痕迹,在梧塘镇路段,也存在同样的现象。

部门:未经批准砍伐须加倍补种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园林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部门指定的地点按3至5倍的株数补种。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要赔偿损失,并处以树木评估价50%的罚款。

市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荔涵大道梧塘段的桉树林不在该局的养护范围,应该由当地镇街属地管理养护。随后,记者将情况向梧塘镇反映。该镇分管领导介绍说,经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因被砍伐的桉树林上方有高压线横穿,初步判断桉树因此被砍伐,但具体砍伐单位并不清楚。他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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