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东南网11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 马俊杰)“下个月起,没有购买停车位的业主,不能把车停到小区里面。”昨日,万辉小区一名业主林先生反映,物业只允许有车位的业主将车辆开进小区,没有购买车位的,则会被拦下。业主们对此很不满,觉得物业是在强迫他们购买车位。 业主:车辆不让进无处停车 昨日,记者来到莆田荔涵大道万辉小区,在小区大门处贴着一张告示,上面标着:“12月1日起,无卡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林先生说,下月起,物业不允许无卡车主将车辆停在小区内。“那些有卡的车主,都是有购买车位的,而我购房时并没有购买车位,只是将车停在临时停车场。”林先生说,现在临时停车场在改造,无法停靠,这不是强迫一些业主购买车位吗? 随后,记者来到33号楼前,根据林先生的介绍,此处就是小区的临时停车场。停车场外墙上张贴着一张通知,写着“从11月10日起,临时停车位改造,业主车辆停在三期地下室临时停车位,路面禁止停车”。林先生说,地下临时车位数量有限,要是晚回来,根本找不到停车位。 物业:可租赁车位也会发门禁卡 停车场改造,部分业主无处停车,物业对此又会如何处理?万辉小区恒信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临时停车场正在改造中,而小区门口外,沿街店面的停车场后期也会投入改造,待工程完工后,可提供业主停车。 “禁止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是为了规范小区内的交通秩序,没有购买停车位的车主,可以租赁停车场内的临时停车位,物业也会发放门禁卡。”工作人员说,33号楼前的临时停车场,估计可容纳80部私家车,而小区外沿街店面前的停车场,容纳的车位数更多。 此外,临时停车位的租赁价格,将按照莆田市物价局出台的标准执行,每月每个停车位的费用在300至400元之间。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