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1月13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林佳鸣)11月12日,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莆田市秀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林天明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林天明在担任秀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下属等人所送的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
相关阅读:
聚焦莆田“两会” | 莆田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开幕 沈萌芽作工作报告
聚焦"两会" | 政协委员报到 莆田进入“两会”时间
推窗见绿、出门入园 莆阳福道串起生态美景,铺就民生幸福线
新年从"护航"巨轮开始 莆田边检站以实干践行新年贺词精神
三项赛会记录齐破!2025年全国最后一场马拉松在莆田圆满落幕
首个河湖林田长日丨莆田林长制绘就“绿美莆阳”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