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1月13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林佳鸣)11月12日,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莆田市秀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林天明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林天明在担任秀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下属等人所送的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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