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涵江区 > 正文 |
近日,涵江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方志胜等4人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办案之名骗取被害人信任,诱使对方将钱存入账号,两三个电话就骗走了1万元。 原来,去年10月底,家住涵江区保尾社区的李新(化名)接到自称来自法院的语音电话,对方说道:“你有法院传票未签收,需拨打电话咨询”。李新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什么人,紧张之余回拨了电话,又一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的女性告知他,其个人信用卡在异地消费,且严重透支,如果不是本人消费,可能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这名女性还告知他一个报警电话。电话拨通后,李新又被一名自称“警官”的男性告知,其银行账户存在风险,要求他将银行账户存款转账至指定的“国家安全”账户,待核实后归还。迷迷糊糊中,李新转了1万元。等到回过神发现被骗,却已经联系不上这伙人。确定自己遭遇诈骗后,李新及时向涵江公安分局报案。 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在4天内将方志胜、方小聪、陈燕、倪正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诉讼期间,这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向法院退出违法所得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方志胜、方小聪、陈燕、倪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存款计人民币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诈骗罪定罪处罚。一审判决方志胜、方小聪、陈燕、倪正犯诈骗罪,分别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5000元。 涵江区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要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的,均要核实。同时,法院不会以电话录音、短信等方式传票,市民接到不明电话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和钱财的行为,一定要严格核实。 (湄洲日报 吴美琳 林婷)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